所在位置:刘义庆《世说新语》在线阅读及下载 >>《黜免第二十八》原文及翻译上一页 下一页     

黜免 第二十八

诸葛宏遭流放
【原文】
诸葛宏在西朝[1],少有清誉,为王夷甫[2]所重,时论亦以拟王。后为继母族党[3]所谗,诬之为狂逆[4]。将远徙[5],友人王夷甫之徒,诣槛车[6]与别。宏问:"朝廷何以徙我?"王曰:"言卿狂逆。"宏曰:"逆则应杀,狂何所徙?"
【注释】
[1]诸葛宏:字茂远,官至司空主簿。西朝:西晋,晋朝廷过江后,如此称呼前政权。
[2]王夷甫:即王衍。
[3]族党:同族亲属。
[4]狂逆:狂妄且心存谋逆。
[5]远徙:流放。
[6]槛(jiàn)车:押解犯人的囚车。
【译文】
诸葛宏在西晋时,年纪很轻就有美好的声誉,受到王夷甫的推重,当时的舆论也拿他和王夷甫相比。后来他被继母的亲族造谣中伤,诬蔑他是狂放叛逆之人。将要把他流放到边远地区时,他的朋友王夷甫等人到囚车前和他告别,诸葛宏问:"朝廷为什么流放我?"王夷甫说:"说你狂放、叛逆。"诸葛宏说:"叛逆就应当斩首,狂放有什么可流放的呢?"
【评析】
诸葛宏年轻的时候就有很好的口碑,也因此得到王衍的赏识和器重,但是后来因为继母不怀好心诬陷他,就被以狂妄给定罪,流放了。只能说他很冤枉,他去质问身边的人,但却没有人能帮他。面对阴险小人勾结权势,并有意陷害,他便是有理也无处说,也没有人能帮他洗脱罪名。


桓温入蜀
【原文】
桓公入蜀[1],至三峡中,部伍[2]中有得猿子者。其母缘岸[3]哀号,行百余里不去,遂跳上船,至便即绝[4]。破视其腹中,肠皆寸寸断。公闻之怒,命黜其人。
【注释】
[1]桓公:即桓温。入蜀:指桓温伐蜀一事。
[2]部伍:部队。
[3]缘岸:沿着江岸。
[4]绝:气绝身亡。
【译文】
桓温进军蜀地,到达三峡时,部队里有个人捕到一只小猿,母猿沿着江岸悲哀地号叫,一直跟着船走了百余里也不肯离开,终于跳上了船,一跳上就马上气绝。剖开母猿的肚子看,肠子都一寸一寸地断开了。桓温听说这事大怒,下令革除了那个人。
【评析】
母猿因为幼崽被抓,哀鸣不已,最后因为过度的劳累,再加上认为小猿猴没救了,母猿竟然肝肠寸断,气绝身亡。这样伟大的母子之情,不免让人为之动容。虽然只是一只猿猴,也透露出人性的气息,所以即使是生性狂野的桓温也为母猿的遭遇而叹息,便也毫不留情地将手下那个抓幼猿的人给罢免了。


咄咄怪事
【原文】
殷中军被废[1],在信安,终日恒书空作字。扬州吏民寻义逐之,窃视,唯作"咄咄怪事[2]"四字而已。
【注释】
[1]殷中军:即殷浩。被废:指殷浩北伐失败被废为庶人一事。
[2]咄咄怪事:使人吃惊的怪事。咄咄,表示惊叹诧异的声音。
【译文】
中军将军殷浩被免官以后,住在信安县,一天到晚总是在半空中虚写字形。扬州的官吏和百姓沿着他的笔顺跟着他写,暗中察看,也只是写"咄咄怪事"四个字而已。
【评析】
殷浩被废后,心里感到莫名的怨恨。一心一意地为朝廷办事,最后却落了个这样的结局,他肯定是难以接受的。所以这个时候的他或许脑子里还是因遭受到罢免而转不过弯来,才导致他精神有些紊乱。


桓温敕令免官
【原文】
桓公坐有参军椅烝薤不时解[1],共食者又不助,而掎终不放,举座皆笑。桓公曰:"同盘[2]尚不相助,况复危难乎?"敕令免官。
【注释】
[1]桓公:即桓温。椅:当据《太平御览》卷九百七十七作"椅",指用筷子夹取食物。烝薤(xiè):同"蒸薤",把米和薤调上油蒸熟的一种食物。由于蒸熟后凝结得像铁板一样,所以很难夹取。薤,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,地下有鳞茎可食用。不时解:不得解。
[2]同盘:同桌吃饭。
【译文】
桓温的宴席上有个参军用筷子夹蒸薤没能一下子夹起来,同桌的人又不帮助,而他还夹个不停,满座的人都笑起来。桓温说:"同在一个盘子里用餐,尚且不能互相帮助,更何况遇到危急患难呢!"便下令罢了他们的官。
【评析】
对于久经沙场,向有不臣之野心的桓温来说,他深知团结互助才能赢得成功。在现代社会里,一个上级最看重的也就是下属同属一心、讲究团体的协作。古代有谋略的当权者同样也深知这个道理。饮宴的时候在餐桌上,当桓温看见参军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,却没有一个人去帮忙,反倒在一旁取笑,很失望,于是便下令罢黜了他们的职务。


殷浩怨恨简文帝
【原文】
殷中军[1]废后,恨简文[2]曰:"上人着百尺楼上,儋[3]梯将去。"
【注释】
[1]殷中军:即殷浩。
[2]恨简文:简文帝司马昱当时以抚军、录尚书事辅佐朝政,殷浩兵败后被罢免,虽然是桓温提议的,但认可这一提议并奏请皇帝的却是司马昱。
[3]儋(dān)梯将去:命人将梯子抬去。儋:通"担",扛。
【译文】
中军将军殷浩罢官以后,不满意简文帝,说:"把人送到百尺高楼上,却扛起梯子走了。"
【评析】
殷浩被罢免后,心里知道是桓温的主意,但是还是为司马昱的软弱感到怨恨;抱怨自己就好像爬到很高的楼上,眼看着能成功,而后面却突然失去支持。也就是暗指司马昱从下面把楼梯给撤了,让他无所适从,表露出他心有不甘却又无奈之极。


邓遐有愧叔达
【原文】
邓竟陵免官后赴山陵[1],过见大司马桓公[2]。公问之曰:"卿何以更瘦?"邓曰:"有愧于叔达,不能不恨于破甑[3]!"
【注释】
[1]邓竟陵:即邓遐(xiá),字应远,陈郡人,曾任桓温手下的参军,官至竟陵太守,后桓温在枋头兵败,迁怒于他,被免官。赴山陵:给皇帝奔丧。
[2]过见:拜访。桓公:即桓温。
[3]有愧于叔达,不能不恨于破甑(zènɡ):意思是自己涵养不够,不能不抱怨被免官的事,因而愧对叔达。叔达,孟敏,字叔达,东汉巨鹿人,他客居太原时,随身携带的饭甑坠地打碎,他认为既已破碎,看也无用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当时的名流郭泰为此很欣赏他。甑,一种陶制的炊具。
【译文】
竟陵太守邓遐罢官后去参加皇帝的葬礼时,拜见了大司马桓温,桓温问道:"你为什么更加消瘦了?"邓遐说:"我在叔达面前有愧,不能不因打破饭甑而遗憾。"
【评析】
枋头的战败,声望大损,这对桓温的打击不小,于是一恼怒便把手下的参军邓遐的官职给撤了。邓遐在回去给皇帝奔丧的时候又见着桓温了,但是这个时候他对罢官一事还耿耿于怀,于是人形消瘦。桓温问他何以变瘦,邓遐不敢当着桓温的面表现出自己的不满,所以只好拿出了名士叔达来和自己对比,称是因为自己的心态不够豁达,没有他的坚毅果断,委婉地说出是因为对罢官的事情不能理智对待才导致的。


桓温废太宰父子
【原文】
桓宣武既废太宰父子[1],仍上表曰:"应割[2]近情,以存远计。若除太宰父子,可无后忧。"简文手答表曰:"所不忍言,况过于言。"宣武又重表,辞转苦切[3]。简文更答曰:"若晋室灵长[4],明公便宜奉行此诏。如大运去矣,请避贤路[5]!"桓公读诏,手战流汗,于此乃止。太宰父子,远徙新安。
【注释】
[1]桓宣武:即桓温。太宰父子:指司马晞、司马综父子二人。司马晞,字道升,元帝的第四个儿子,开始封为武陵王,拜太宰。想要杀握重权的桓温。太宗即位后,新蔡王司马晃自首,供出司马晞及其子综谋逆。简文帝不忍杀,流放司马晞于新安。
[2]割:断、舍去。
[3]苦切:急切。
[4]灵长:绵延久长。
[5]避贤路:让开贤人得以进用的道路,这里的意思是自己让位给桓温。这是一句言辞很重的话,所以桓温才"手战流汗"。
【译文】
桓温罢免了太宰司马晞父子后,仍然上奏章说:"应该割断私情,以留心长远大计。如果清除太宰父子,可以免除后患。"简文帝在奏章上亲手批示说:"我可不忍心这样说,何况所做的超过了所说的。"桓温又重新上奏章,言辞越发迫切。简文帝再批示说:"如果晋王室的国运久长,明公就应该奉行这个诏令;如果晋王室国运已去,请让我避开进用贤人之路。"桓温读着诏书,害怕得手发抖、直流汗,这才停止上奏。太宰父子被流放到遥远的新安郡。
【评析】
桓温仗着自己的势力,把傀儡皇帝司马昱扶上了皇位,但是他还是不敢明目张胆地废除这个皇帝自己登位。因为大部分的人虽然害怕他,不敢说话,但是支持他的人也不多,所以他只有进一步地剪除异己势力。这次居然轮到了司马昱的亲哥哥司马晞。桓温借机把他废除了之后,仍然想斩草除根,司马昱不从他。于是三番两次地奏请司马昱,司马昱只好拉出最后底线,就是自己的皇位,去保住自己哥哥的性命。他告诉桓温,如果你执意不服从这道命令,那你就公然取代我的位置好了。桓温一看这个,也吓坏了,他想不到司马昱会这样威胁他。但是此时时机还不成熟,于是也就只好作罢,就把他们给流放了。


殷仲文堂前叹槐
【原文】
桓玄败[1]后,殷仲文还为大司马咨议[2],意似二三[3],非复往日。大司马府听[4]前,有一老槐,甚扶疏[5]。殷因月朔[6],与众在听,视槐良久,叹曰:"槐树婆娑[7],无复生意!"
【注释】
[1]败:指桓玄篡位遭北府兵将领刘裕起兵声讨,桓兵败被杀。
[2]殷仲文:字也叫仲文,桓玄的姐夫,曾帮助桓玄谋反,用为侍中,后被刘裕所杀。大司马:这里指琅琊王司马德文,即后来的晋恭帝。咨议:即咨议参军,谋议军事要务,位在其他参军之上。
[3]二三:指三心二意,不专注。
[4]听:通"厅"。
[5]扶疏:枝叶繁茂而分披下垂的样子。
[6]月朔:每月初一。
[7]婆娑:这里指枝叶因剥落而显颓败的样子。
【译文】
桓玄失败以后,殷仲文回到京都任大司马咨议参军,心情似乎反复不定,不再是以前那样了。大司马府官厅前面有一棵老槐树,枝叶非常茂盛却分披下垂。殷仲文由于月初一集会,和众人同在官府厅堂上,他对着槐树看了很久,叹息说:"槐树枝叶颓败,不再有生机了!"
【评析】
桓玄是殷仲文的妻弟,攻克建康以后便投奔了殷仲文,后来桓玄叛变失败,刘裕重新把他召回来继续在他手下任职。可是这时候的他心里背负着各种压力,已不能安心在职位上工作了。

    返回目录

上一页 下一页     



   版权所有 无忧无虑中学语文网 Email:zmjfy@yeah.net QQ:11180768  浙ICP备05019169号